税务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一直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阵地。多年来,通过不断的自我完善和机制改革,税务机关已逐步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腐败现象得到很大程度的遏制,使税务机关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促进了税收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但是就整个税务系统来讲,如何从源头上根除腐败现象依然当前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腐败产生主要环节
导致税务机关易产生腐败行为的主要环节往往发生在“权”与“利”的结合部位,也就是权力相对集中或与纳税人关系较为密切的关口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行政审批关。如减、免、缓、欠税款审批,涉税行政处罚事项审批,经费的审批,办公用品的审批等等。在这些审批事项中,如果缺乏科学严密的运行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就容易导致把关不严,该审批的不审批,不该审批的乱审批。
二是税款核定关。税额的高低,关系着纳税人的直接利益,一些人为了少纳税,总是想方设法腐蚀税收一线管理人员。如果定额核定工作程序不严密,监督制约措施跟不上,很可能导致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使定税行为失去公平、公正性。
三是发票管理关。发票不仅是收、付款凭证,还具有特殊的功能,如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纳税人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合法凭证,这种特殊功能使得围绕发票发售、使用、管理等环节的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始终不断。
四是税务稽查关。稽查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处于征纳双方矛盾的焦点,权力相对集中,从选案到实施检查,从审理定性到做出处罚决定,都与纳税人的利益密切相关。一些不法分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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