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究竟如何分开?
国企改革,我们已经讲了20多年,要说的新话,似乎都说过了,人们对这个话题的热情,好像也大不如前。其实,时至今日,国企改革已进入到实质性的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已水落石出。改革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国家所有的资产,未必就得由国家经营,这个观念,时下好像已被世人接受。可要是10多年前,肯定会有人认为你在说胡话。
大家一定还记得,计划经济时代,我们把国家办的企业叫国营企业,钱是政府拿的,政府当然要自己经营。所以那时的政府,可以说与企业是事不分家,企业的事政府都管。政府整天都在忙于制定计划,调拨产品。企业实质上就是一个生产车间,严格地按指令行事,凡事不能越雷池半步,却不在乎利润的多少。当一个企业不为金钱所动时,这样的企业要有活力,恐怕只能是天方夜谭。改革开放后,国民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国家投资的企业多了,块头也变大了。这时候,政府要直接管理企业已显得力不从心;同时,企业普遍“低能”,需要政府改变管理方式。再说我们搞市场经济,也要求政企分开。于是,我们把国家投资办的企业,换了个说法,叫国有企业。名称虽然换了,但政府绝对不会因此就撒手不管。如果你在企业里投了一笔巨资,企业的事儿你会不闻不问?恐怕还没有人“潇洒”到这种程度。现在的问题是,政府既要看住国有资产,又要政企分开,不直接插手企业的事。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在政府和企业间,找一个“二传手”。1992年,政府出台了授权经营的政策。
授权经营,就是授权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控股公司,经营国有资产,形成政府、控股公司和企业3个利益相关的层次。其中,国有资产归国务院所有,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而是授权控股公司去进行管理。控股公司一旦接受政府的委托,就能代表所有者,行使部分股东的权利。比如,他们能够到市场上去投融资,按需要对受托的国有资产进行重组,委任全资子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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