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村建居,就是将被国家征用了所有的农用地的农村转变为城镇,将村民自治转变为居民自治。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撤村建居将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然而,撤村建居不仅仅只是农民到居民身份的改变,更涉及到财产权益的改变,涉及到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各项政策的调整。可以说,撤村建居是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决不只是强制取消农村户口那么简单。从目前各地开展的试点工作情况看,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各方面引起高度重视。笔者结合我市XX开展的试点工作,对撤村建居应该注意的问题作一探讨。
事实上,撤村建居的难度不在于体制的调整,不在于自治方式的转变,难点主要在于以下方面:
一、村民意愿统一难。撤村建居情况错综复杂,撤村建居过程中的每项决议都是重大的村务活动,涉及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必须坚持村民自愿原则。
换在十多年前,由农民转变为居民称为“跳龙门”,需要通过求学、服役或者支付一定的经济代价才能实现,然而时至今日,居民身份对农民,特别是被征用完土地的农民已没有什么吸引力,更别提主动要求改变身份的意愿。撤村建居更多的只是政府推进城市化的需要。
从XX的试点情况看,多数农民对撤村建居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只不过看到撤村建居后可以分配到一笔财产,因此,大多数人的意愿还是积极的。对政府要推进这项工作,总体上持同意的态度,并要求尽快完成。但还是有少数村民试图借此机会获取更多的利益。他们往往以土地征用过程中利益受损为由,或提出要求解决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或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以此作为撤村建居的先决条件,导致撤村建居推进困难。
客观地说,符合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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