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长期以来,全县各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效维护了我县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但近年来乱建庙宇现象又有所抬头,个别地方的乱建问题还比较严重。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尽快遏制乱建庙宇发展蔓延的势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治理乱建庙宇工作的责任感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全县共有依法登记和批准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x处,有未经登记和批准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x处,有民间信仰活动场所44处。乱建庙宇问题主要分三类:一是未批先建。一些属于佛教、道教、基督教的活动场所,没有按宗教、土地、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有关规定进行报批,擅自进行建设。二是违法改建。一些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而进行改建、扩建、异地另建。三是自筹滥建。绝大多数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由群众自发筹资滥建,大多数规模较小,无人监管。这些乱建问题的产生,既有受传统文化与宗教信仰影响的原因,也有群众素质偏低与利益刺激方面的原因,更有相关工作部门管理不到位的原因。
这些乱建现象,严重违反了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干扰了正常的宗教活动,滋生和助长了封建迷信,也使非法组织和境外敌对势力有机可乘,在意识形态领域与我们争夺群众,破坏了基层组织建设,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存在着严重的危害性。一是影响国家安全。未经登记和批准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游离于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之外,组织无章可循,管理自由松散,给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留下了空间。乱建庙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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