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自古以来,最大的腐败就是吏治的腐败,主要讲的就是选人用人问题。俗话说“事在人为”,只要选好用好了人,其他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当前,这方面存在和反映出来的问题确实比较多。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组织部门包括组织部长在选人用人上的一些不正确的思想观念和不健全的心理偏差也肯定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当一名合格的组织部长,首先就要从自己做起,在选人用人方面带头克服四种错误倾向:
一是论资排辈,担心失衡。工作资历是一个人业已取得的工作成绩的证明,也是今后搞好工作的一个前提和条件,是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如果一味以资历论英雄,按年龄、现有职级和任职年限等等排先后,这就是脱离实际的错误作法。一旦形成这种选人用人的定式,就会担心打破平衡,用了一个,挫伤一片,于是干脆一个不用。这样一来,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使得一些原本可以“跳跃式”前进的出类拔萃的人才,只能在规定的“程序”禁锢中循规蹈矩地艰难爬行,其聪明才智得不到最快的、最大限度的发挥,这无论是对人才个人还是对整个单位和社会,都是巨大的损失。正确的作法是,要把一个人的资历作为“充分”条件来认真考虑,但不能把它作为“必要”条件来束缚手脚,一切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从有利于人才成长出发,敢于打破陈规陋习,打破不必要的平衡,搬掉各种隐性台阶,少讲资历,多讲能力,真正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的干部选任机制,真正做到“不拘一格降人才”。这才是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并健康成长的有利途径。
二是强求全才,疑而不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已越来越严格,越来越全面。这也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这样的错误心理:想用一个人,但又惋惜其不是“全才”,觉得他某些方面尚有欠缺,于是产生动摇和怀疑,生怕用人不当,难堪重任,思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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