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60年发展历程回顾之一(民国时期—1948年)
诞生——从旧时代走来的新生儿
就现代意义上的信用合作而言,这是一个具有开创性意义的历史时期。从混沌、模糊的合作意识到现代信用合作理念的初步清晰并最终确立;从第一位探索推动合作运动的仁人志士薛仙舟将信用合作的理念引入中国,到第一家信用合作社在河北香河县成立,再到新中国将发展信用合作事业列入国家发展战略,一个个第一次,一件件开创性的事件,让这段孕育现代信用合作概念的历史混沌期显得极为充实。
尽管中国有着足以令人陶醉的五千年文明史,但在现代信用合作事业的探索和发展方面,却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现代信用合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近代中国长期奉行的闭关锁国政策和重农抑商传统,使得现代信用合作的概念失去了在中国孕育的土壤。
探寻中国现代信用合作发展的历史源头,我们发现,中国的现代信用合作理念完全是一个“舶来品”。把现代信用合作理念的种子带到中国的,是一个叫做薛仙舟的中国人。
首个合作金融组织诞生
薛仙舟,广东中山人,中国最早的合作社运动的倡导者。据历史资料记载,生于广东中山的薛仙舟,思想进步,早年曾留学美国,学成回国后又赴德国实习银行专业。正是薛仙舟在国外留学、实习的这段经历,让西方现代信用合作理念开始接近并最终走入中国。
在德国这个世界合作运动的发祥地,薛仙舟系统地研究了德国的合作运动并对合作运动的价值形成了深刻的认识,他深信,合作制度是帮助贫民走出贫困的有效途径。
1911年,薛仙舟回国在北京大学及复旦大学任教,同时开始在国内大力倡导合作运动。1918年,上海工商银行开办,聘任他为总经理,这为薛仙舟提供了在金融领域开展合作运动试验的机会。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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