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扬尘、燃煤、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杆焚烧污染等问题,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维护和提升xx形象,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我县突出的扬尘、燃煤、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杆焚烧污染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二)总体目标。所有大气污染源实现浓度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总量指标之内,各类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到位,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并实施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全县城市空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到Ⅱ级以上标准,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保持在98%以上。
二、重点监控项目、重点监控污染源
(一)重点监控项目
可吸入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氨氮、氮氧化物、烟尘、粉尘。
(二)重点监控污染源
1、工业企业大气污染。县城城建界范围内所有建筑、拆迁和绿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2、秸杆焚烧污染。
3、煤场、灰场、料场露天堆存、装卸扬尘。
4、道路保洁、散货运输扬尘污染。
5、机动车、黄标车、报废车排气污染。
6、餐饮炉灶、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和洗浴锅炉燃煤污染。
三、大气污染监管原则和组织机构
(一)监管原则
大气污染防治坚持属地管理、综合管理原则,“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制定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县环保局、经贸局、工商局、住建局、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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