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创造性地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重要论断紧紧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完全符合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为工商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要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工商队伍。
一、履行主体责任,必须健全体制机制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工商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力求做到“两个结合”。
注重统一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组“一把手”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头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带头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各科室、下属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切实履行好了自身职责。
注重统筹兼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市局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尽职尽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要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统筹兼顾,与工商业务工作、工商队伍建设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考核,决不能只重分管业务不抓党风廉政、只看业务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
- 下一篇:2014教师暑期研修感悟随想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