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x〕X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抓紧抓实我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力保障集体经营性项目用地。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用于乡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的用地必须是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且办理了规划条件通知书且依法登记,公益项目不在该范围内。二是以自治区级乡村建设行动示范村和市县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为抓手,完成全区XXX个镇共计XXX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中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有效保障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项目顺利落地。三是主动加强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沟通衔接,准确掌握自治区市用地政策导向,确保用地及时高效供应。主动加强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沟通衔接,准确掌握自治区市用地政策导向,确保用地及时高效供应。202x年以来共上报自治区政府审批批次建设用地3个批次X亩、单独选址项目用地2个X亩,市政府审批2个批次X亩、单独选址项目用地1个X亩,县政府批准农村宅基地2个批次X亩;供应村镇建设项目用地6宗X亩,其他项目用地10宗X亩,重点保障了XXX镇XXX村美丽乡村、新型农村社区、异地搬迁安置点等建设项目。
(二)各类产业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需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202x年以来,我县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关心指导下成功举行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出让会,2宗X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部当场成交,总成交价款X万元。设施农用地方面,积极会同农业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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