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XX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贯彻实施《XX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一)宣传教育有力推进。积极开展行业主管部门、街道、乡镇、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市县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宣讲40余次,提升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意识。通过专家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先后组织X余家物业服务企业、X余名从业人员参加专题培训,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借助报刊、网络、专栏横幅等各类宣传载体,向广大市民宣传《条例》以及物业管理知识,一年来,共印制分发《条例》单行本X余册和《条例》配套文本汇编X余册,开展户外宣传10余场。
(二)机制制度不断完善。制定出台了《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示范文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等7个配套文件,进一步厘清部门、街道、乡镇、社区、协会、业主的职能职责。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动态管理,突出物业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妥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实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提升企业管理服务水平。
(三)行业监管持续规范。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要求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加强物业行业自律管理,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增至X个,协会章程、自律规约得到修订完善。以物业项目考核为抓手,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对物业服务质价不符、管理主体责权不清等问题,集中开展扶持一批、约谈一批、教育一批、拉黑一批、淘汰一批等“五个一批”专项整治,督促县(区)严格落实“红黑榜”制度,切实提高物业服务品质,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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