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下午已先请各县(市、区)委书记、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和市公检法“三长”开了第一个会议,专门研究落实县(市、区)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公安局副局长等的干部交流工作。现在是第二个会议,刚才XX同志已宣布这一批县(市、区)公检法机关副职的干部交流方案,大家可能感到很突然,没有思想准备。因此,我代表市委与同志们谈谈这个问题。
这一次县级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公安局副局长等领导干部的交流是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通过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听取有关领导意见等形式,深入调查摸底,掌握他们的籍贯、出生地、生长地、家庭情况、任职时间、德才表现、专业特长、发展潜力以及他们所在班子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在与有关部门广泛协商、取得较一致的意见,汇总报市委书记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这次确定列入第一批交流轮岗的干部18人,涉及4个县(市、区)和市公检法机关,其中在县(市、区)之间交流9人,调进市直机关2人,从市直公检法机关交流到县(市)3人,就地交流轮岗4人。具体的交流方案,刚才XXX同志已宣布,我不再作具体说明。
这次交流,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交流工作是在坚持干部条件,尊重民意,注重公论,坚持原则的基础上,按照程序实施的。交流面比较大的班子基本都符合领导班子优化结构的要求,符合领导班子成员五湖四海的要求,符合关于配备年轻干部的目标要求,符合班子职数的要求。
下面,我就这次交流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这次干部交流的指导思想、对象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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