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决策、要求,对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精神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对这次活动非常重视,市民管局也按照上级要求制订了实施方案,随后市委组织部的领导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重点就全市新社会组织如何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在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精神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精神活动,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社会组织,遍布全国城乡,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和阵地。组织指导好它们深入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精神活动,是促进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其自身发展能力的重大举措;是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的迫切需要;是发挥新社会组织积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在新社会组织领域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
从我市的实际情况看,目前,民间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新社会组织发展较快,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组织体系,在推动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利益诉求、规范社会……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