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同志们:
20xx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同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配套文件《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要求5年内在试点的基础上,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方面要取得较大突破。20xx年,国务院转发《关于20xx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印发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央编办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地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20xx年选择了33家事业单位作为中央编办直接联系的试点单位,各省市明确了150家事业单位作为省级编办直接联系的试点单位。四川省委编办将我市和成都、绵阳一道,确定为全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地区,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安居职中被列为省委编办直接联系试点单位。为配合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中央有关部委积极行动。20xx年6月发布的新成立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定规定”中,在取消的职责中明确:“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为进一步理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之间的管理体制提供了强有力支撑。20xx年11月,中央编办批准教育部调整内设机构,设立“综合改革司”专门承担和推进教育行业改革重任。教育部在中央编办的指导下,在高校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中央组织部专门就实行法人治理的事业单位如何加强和完善党的建设提出了明确意见。
可以看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党中央和国务院有统一部署,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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