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到四“要”
不久前,在全市“xx”专题警示教育推进会上,对部分市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进行了通报。被通报的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把党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权钱交易的筹码,大肆收受企业钱物,为企业“乱办事,搞变通,大开方便之门”,把政商关系变成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从纪律审查和巡察反馈情况看,发生在这位党员领导干部身上的问题绝非特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意义重大。体会和建议如下:
(一)政商界限要分明
构建健康的政商关系,界限是边界,清白是底线。只有政商边界清晰、彼此清白,各就其位、互不勾结,才能良性互动,共同推动整个社会健康发展。界限分明是基本原则。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重拳出击、铁腕反腐,一些腐败窝案被挖出,畸形的政商关系衍生出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利益同盟被曝光。在高压反腐之下,这种不正常的政商关系又走向另一个极端,一些干部和企业家无所适从,企业家遇到困难不敢去找政府,政府官员对待企业家也退避三舍,刻意远离。过远、过近都是不可取的。政商交往必须有边有界,界限清楚,泾渭分明,不能混在一个锅里吃饭。
(二)官商交往要有道
领导干部要按纪律规矩办事,不能挤压商人;商人也应按市场规律出牌,不能搞“围猎”腐蚀。只有相互尊重,平等相处,才能促进双方“亲”“清”结合、公私分明,各司其职、共同发展。党员领导干部要“亲”商,廉洁从政。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与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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