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x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常委会副主任xx为组长,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委员及部分县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于11月以来,对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深入县司法局、xx律师事务所和xx法所、xx村、振兴社区,xx司法所、xx村、xx社区,xx司法所、xx村、xx社区等,实地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同时,书面收集12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和供给模式,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促进资源共建共享。目前,全县建成3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xx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县配设“xx法务通”24台、“乡村法治通”xx台。积极推广“xx掌上12357”热线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
(一)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健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202x年12月,xxxx县委办公室、x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xxxx县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工作机构健全,工作职责明确,基本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各乡镇、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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