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实现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要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部署,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了科学指引。
新征程上,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更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对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在地化,实现主体参与式的精神生产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既需要政府宏观层面的文化资源配置与主流价值规约引领,也需要个体在精神劳动与文化创造中持有一种主体能动性与文化归属感。
唯物史观认为,“现实的人”作为精神生产的实践主体,是社会一切精神文化财富的创造者。
人正是在参与创造自身所需精神文化产品的过程中,不断探寻和确证个体的生命意义与存在价值,从而成就自我精神世界的丰盈状态。
概言之,精神生产不仅要指向人民、服务人民,生发于人民群众的主体性需要,还要扎根人民、依靠人民,形塑于人民群众的文化实践。
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主体参与的活力,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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