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基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丰富实践,着眼于我国的改革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借鉴国外一些执政党在社会整合方面的经验教训,高瞻远瞩、审时度势、顺应民意提出的一个新的重要战略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进一步完善,对于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夯实执政基础、完成执政使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对于妇联组织牢牢把握大局,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创新实践中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全面推进新世纪新阶段妇女事业的新发展,同样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妇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包括亿万妇女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紧紧依靠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也必将造福于广大妇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男女两性的平等和谐。男女平等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人人享有同等的机遇和权利,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社会,也必然是一个注重男女公平、平等、和谐发展的社会。人类文明的社会实践无数次雄辩地证明,妇女与男子共同创造了人类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只有妇女与男子并驾齐驱,才能推动历史车轮滚滚向前。建立和谐的两性关系对于维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社会和谐要求男女平等,男女平等促进社会和谐。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两性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共享成果,是建设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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