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所,事业单位:
为切实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经区局党组研究决定,利用3、4月两个月时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学习活动,现将学习计划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3月1日——3月31日):学习阶段
1.学习动员。各科室负责人要积极开展学习活动宣传动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
2.专题培训。3月中旬,由杜峰组长和监察室兼职教师对全体干部进行《处分规定》相关知识专题培训。
3.科室自学。区局将于每周业务学习时间,安排每周1次、每次1小时的《处分规定》学习,各科室要按照区局统一安排的时间,认真组织科内人员做好集中学习。学习进度根据《处分规定》内容自行设定。
二、第二阶段(4月1日——4月30日):测试阶段
区局将在《处分规定》习题库中抽取部分各类型的习题,制成电子或纸质试卷,结合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择机开展一次全员考试测验,并在区局拟于4月份组织开展的业务竞赛中加入适当比例有关试题,对干部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进行检验。
XX国税局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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