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 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x-202x年)》、《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湖北省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x—202x年)》精神,按照《中共孝昌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孝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为组织开展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县国税工作实际,特制定七五普法工作规。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纳双方的法律素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国税工作宗旨,继续在全社会普 及税收法律知识,深入在国税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促进,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进程,加强法治国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有效的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税收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公平执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国税机关依法治税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纳税人的水平。
三、普法对象和任务
全县国税系统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对社会负有宣传普及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加强税法宣传教育的任务;对国税系统内部人员,负有学习宣传各种通用法律法规以及税法的任务。
(一)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我局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市、县普法办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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