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税务机构改革的部署,以及省局的有关要求,为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平稳扎实如期落地,现就做好税务机构改革期间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
建立市局领导包保县(市、区)局、县(市、区)局领导包保科(所、分局)的层层包保责任制,形成上级包保下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包保工作机制,确保改革期间安全稳定。
(一)市领导包保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xx,对本单位、本辖区改革期间工作负全责,是第一责任人,同时负责市局稽查局;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xx,负责督察内审科、机关服务中心、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国际税收研究会、市局直属税务局、xx区地方税务局,xx市地方税务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xx,负责法规科、流转税管理科、财产和行为税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机关党委(党建办)、xx区地方税务局,xx县地方税务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xx,负责征管和科技发展科、计划财务科、纳税服务科、市局办税服务中心、xx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xx市地方税务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xx,负责办公室、人事科、绩效办、所得税管理科、市局发票管理所,xx县地方税务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xx,负责监察室。
(二)包保主要内容。税务机构改革期间,各级包保领导要严格履行包保责任,重点围绕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收入、征纳关系、班子遵规守纪等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及时了解包保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确保干部队伍稳定。要切实把保持干部队伍稳定作为当前重大政治责任抓实抓好,密切关注包保单位干部队伍的新思想、新动向、新情况,加强正面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改革思想共识,积极化解矛盾,确保思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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