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安排,我任中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以来,分工负责政法委工作,分管政法、维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农业农村工作。联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粮食工作。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关心下,在各级各部门的紧密配合和大力支持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履职情况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政法工作
20xx年我县各政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公正高效地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法律保障。其中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1290件,破获580件,刑事拘留267人;受理治安案件1767件,查处1150起,治安拘留596人。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39件203人,批准逮捕114件165人。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565件,审(执)结案件3142件,审结率为88%,执行总标的额达5200余万元。同时,在做好日常政法工作的同时,积极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政法工作水平。
(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我县紧抓“维稳第一责任”,完善“三大机制”、突出“四个重点”,全面提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一是完善“三大机制”制。完善风险评估机制,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强化网络监管机制,确保正确舆论导向;创新应急机制,果断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今年以来,我县已完成县第三初级中学校迁建项目、县城市生活垃圾排污管道安装项目等重大项目的实施风险评估,报送本地涉稳、涉警等敏感有害信息300余条,发现通报异地处置有害信息4000余条,有效处置了预防和处置了十余起群体性事件。二是突出“四个重点”。重点对全县涉稳人员实施大稳控、对高危人员“摸、稳、防”、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大整治和对特殊场所和对危爆物品等进行大管控。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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