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市政协开展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闲置学校情况调研,5月中旬以来,XX区政协协调区教育局及有关镇、村(居)和学校,对XX区义务教育阶段闲置学校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XX区闲置校产管理现状
截至2015年3月,XX区有闲置学校44所,占地面积共258745平方米,建筑面积45325平方米,这些闲置学校目前有部分闲置,大部分由所在地村委会代管,部分被所在地村委会占用。20xx年4月,为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后闲置学校校产的管理,区委、区政府出台了《XX区闲置校产管理工作意见》,明确了对闲置校产管理的原则和办法。
(一)校产确权。闲置校产属于公共教育资源,不论建校及办校期间哪一方的投入多少,捐资助教的比例多大,都统一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管理使用。
(二)优先教育。由区政府按布局调整规划需要,通过调整和划拨,将闲置校产优先用于教育,主要用于举办学前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学校等。除村委会确需用作办公场所外,目前被所在地村委会占用、代管的闲置校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要继续用于发展教育的,村委会必须及时无条件交回。
(三)用于公益。区教育行政部门未确定具体用途的闲置校产,可报请区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和村委会共同签订协议,用于发展农家书屋、文化广场、文化室、村卫生室、村委或小组公益性活动场所等社会公益事业。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大量闲置校产长期得不到及时、科学、有序的处置,已经形成了一系列显性和潜在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存在资产流失浪费现象。 作为教育固定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闲置校产理应实现保值增值,为教育事业和乡村其它公益事业发挥效益。然而,由于多年来管理失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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