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部署。本文基于总结XX市在探索村民自治、推进乡村治理方面的实践经验,深入分析XX市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治理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村民自治的实践成效
村民自治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自我、四个民主”,即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近年来,XX市丰富村民自治载体,拓宽村民自治方式,创新村民议事形式,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保障村民知情权和决策权,从小处入手逐步培养村民自治习惯,初步形成了自治事务民主有序、矛盾化解及时到位、集体经济稳步发展、农村面貌和谐稳定的局面。
1.自治意识逐渐觉醒。XX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等契机,加大对村民自治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村民增强自治意识。带领村干部、辞众走出村、镇、市,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引导他们在对比中开阔视野、对标差距。在村道改善、村庄布局、黑臭河道整治等与辞众息息相关的村级事务管理中,将群众参与作为工作开展的前置条件,不断激发主体意识、参与意识、自治意识,落实民主议事,发动村民积极主动参与。群众意见不统一,宁可延后做。例如,在XX镇李市村基整治中,引导村民共同参与研究整治方案和公共环境整理。整治完成后,通过村规民约和村民集体力量强化教育、监督、管理,促进常态长效。
2.自治机制逐漸建立。推动“两平台双议事""为主要模式的基层民主协商活动,探索实践基层协商民主新理念,逐步形成“干部与辞众议事、辞众与辞众议事”机制,构建“有事大家议、有事好商量”的民主协商氛国。制订各镇«基层自治组织民主协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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