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x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宗委的准确指导下,结合全市林业工作实际,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前提,以教育宣传活动为基础,以共同进步发展为目标,继续发扬“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模范精神,发挥行业优势,积极推进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好理论武装,切实强化民族阵地建设
坚持把学习教育提高作为干好工作、干成工作的前提,研究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安排学习时间,落实学习制度,把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学习列入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全体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依托资料教材、网络课程等途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结合起来,不断强化理论武装。202x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组支部召开2次民族团结进步理论等相关内容学习会,局党支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学习活动1次。此外,我局积极参与202x年度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借“壮族三月三”系列活动,通过营造单位氛围、门户网站、干部职工知识竞答等形式,扩大宣传民族理论政策、传递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
二、扎实推进工作,助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我局进一步调整完善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二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创建活动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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