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方式 增强监督实效
巡察工作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今年以来,我县以压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抓手,创新监督方式,在全市率先开展县级巡察工作,有效推动了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自4月份启动以来,今年首轮开展了对童市镇、虹桥镇、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四家单位的巡察,截止到6月15日,顺利完成了对4家单位的巡察。在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中,4个巡察组共调阅各类财务报表凭证、会议记录、干部档案等有关材料8000多份,谈话166人次,接待来电、来访316人次,受理各类信访150件(次),发现问题50余件,移交线索10件,督促巡察单位整改问题47个,解决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26个,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初步彰显。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健全机制上求突破
1.建立机构。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办主任、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对巡察工作实施全面领导,下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巡察日常工作。建立了巡察组组长库和巡察工作人才库,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选配专业人员,组长由原则性强、素质过硬、熟悉基层工作、具有监督工作经历的县督办专员担任,实行一次一任命,一次一授权。
2.压实责任。县委将巡察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巡察成果的运用。巡察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每轮巡察工作,根据县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巡察力量,认真抓好实施。各巡察组组长是落实每轮巡察监督任务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好巡察工作的具体开展。各相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全力配合巡察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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