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审查调查质效,是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年初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对于提升案件审查调查工作质效的要求,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组成调研组,围绕“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这一课题,以案件查办为依托,开展调查研究,深度剖析具体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思考当前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探索和实践创新工作措施,认真总结归纳经验,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成案率较低。主要表现在:一季度,区纪委监委线索处置和立案数同比增幅分别为xxx%和xxx%,而立案率仅为xx%。主要原因:上届区委巡察转交的最后一批xxx条问题线索要在xxx月份前全部办结,由于需要在短时间内办理大量线索,为此我们开展了“积案、留存线索大会战”,通过“全员办案”“以案代训”等方式,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将巡察问题线索全部办结,但由于办案人员中新人较多、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成案率不高。
(二)第三、四种形态案件数较少。在一季度,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xxx人,但第三、四种形态合计仅x人,二季度和三季度数据有所上升,但截至三季度,查办第四种形态案件仅有x人。主要原因:一是思想上有“等靠”倾向,过度依赖上级指定的第四种形态案件,对本级其它案件的研判力度有所减弱,造成自办第四种形态案件难以实现新突破;二是斗争精神不足,受“熟人社会”因素影响,不同程度存在“拉不下脸、不愿得罪人”,遇到问题“回避多、碰硬少”,办案“就事论事多、深挖细查少“等问题;三是案件线索呈现“两多两少”特点,即涉及农村“两委”党员的线索多、区直监察对象的线索少,涉及违反工作纪律失职失责的问题多、涉及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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