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根据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要求,县纪委监察委决定从201x年到202x年积极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巩固拓展我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成果,打好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严肃查处一批党员干部贪污挪用挤占扶贫资金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党员干部失职渎职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制度,以监督执纪问责新成效保障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
二、工作重点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着力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多头、重复申报或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2.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收送钱物,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拿卡要等问题;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取“好处费”“辛苦费”,利用审批权或资金拨付权违规收费等问题。
3.在扶贫产业扶持、扶贫资金或物资分配中优亲厚友等问题。
4.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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