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对所有农村“老旧房屋”进行全面排查,鉴定质量,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定期跟踪,长效管理、确保农村住房安全。
二、时间安排
每季度组织一次农村“老旧房屋”全面排查治理。201x年第四季度专项行动自11月30日起,至12月15日结束。
三、职责任务
1、属地负责,分工明确。各村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镇政府协调县住建局负责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
2、全面排查、分类施策。对全镇农村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逐村逐户,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建立镇级台账,对排查出确需进行修缮的,由各村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汇总上报县住房安全工作小组。
3、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建立镇、村二级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体制,畅通信息,密切合作,协调联动,长效管理,确保农村无一处疑似危房。
四、实施步骤
1、组织发动(11月30日之前)。成立xx镇农村“老旧房屋”安全状况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镇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并明确一名副职主抓,分片包户到人,一抓到底,长期负责。
2、普查核查(12月1日-12月5日)。由领导小组协调住建局负责技术指导,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镇村干部服从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农村群众住房安全状况进行无缝隙拉网排查,掌握农户住房基本情况,登记基本信息。该销号的销号,该关注的关注,该申请修缮的申请修缮。
3、分类施策(12月6日-12月15日)。对排查中发现的“老旧房屋”存在的问题,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制定修缮计划,有序组织实施。确属房屋质量问题的,由镇政府向住建局申请进行修缮;不是唯一住房,因家庭矛盾造成老人居住危房的,由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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