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抓手,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以严格明确的责任和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反馈问题逐一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到位、生态环境整治优化到位。在治理污染、修复生态中加快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努力开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二、整改原则
(一)聚焦问题,务实求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反馈意见,逐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实行挂账督办、合账推进,逐级签字、逐一销号、公开公示,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放过,问责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坚决防止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二)压实责任,强化督导。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亲自上手,攻坚克难,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加强督导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有关部门对本系统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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