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全省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型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推行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让更多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在“家门口”就近办理。省市先后出台《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基层一窗”建设的意见》,要求各镇街必须设立镇街便民服务大厅,其中改革试点镇还要建成2个以上示范型村级(社区)便民服务点。镇街便民服务大厅建成后,依法或受上级部门委托,集中受理、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 古村(屋)修缮、改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务服务事项,接受政策咨询,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村级(社区)便民服务点,主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实现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农村独生子女身份审定、二孩生育证办理等个人事项办理不出村。近期省市要对延伸“基层一窗”和镇街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进行督导检查。根据上级要求,目前镇街亟需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场所到位。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地要尽可能选在临近街道或靠近镇街大院位置醒目的地方,尽可能方便群众。办事大厅面积不得低于200平方米,按“前台后室”布局,敞开式办公,实行前台窗口式服务、后台开放式办公,各镇街可依托现有服务大厅进行改造,统一命名为“xx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村(社区)便民服务点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
二是设施到位。根据业务需求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座椅和文件柜;有方便服务对象的便民写字台、书写工具、休息椅、电源插座等办公设施。推行网上办理,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入口,推进“一窗受理”平台向镇街、村(社区)延伸,为企业和群众获取政策信息、办事创业提供便利,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逐步实现办事“零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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