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负责人是“我们党的干部”,应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接受党纪监督约束。“国企负责人”更是一种职业,有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体现了崇高的党性品格和担当精神。所以我们的国企负责人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党的干部,要时刻坚持共产主义信念,不要能让权力、金钱、名利蒙住了双眼,不能让贪污腐败享乐的情结弥漫在自己身上,要为解放全人类做出共产党员应有的贡献。要实现共产党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决定人生态度,人生态度决定人生行为,人生行为决定人生结局,人生观要受到正确的引导,才能度过有意义的人生。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做出了突出成绩。但是,也必须看到,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一些高管成了脱缰的野马,挥霍无度,极尽奢华,把企业账户当成自家钱包,大肆贪污挪用,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党的十八大以来,一批国企高管纷纷“落马”,如严肃查处了发生在中央企业的腐败案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董事长蒋洁敏,中石油原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总经理王永春,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香港中旅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帅廷,中国铝业公司原总经理孙兆学等几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中国铝业公司原总经理孙兆学……国企腐败案件呈现一些显著特点:部分一把手涉案,形成系统性腐败;作案手法隐蔽,以貌似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行为;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已将反腐倡廉建章立制瞄准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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