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部室、县委巡察办∶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浓厚氛围,明确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以高质量宣传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借助主流媒体平台,讲好XX纪检监察故事,力争实现“出精品、发优稿、上锐论”目标,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纪检监察新闻作品。
二、考评内容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部室、县委巡察办被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反映本地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消息、通讯、评论、图片等新闻作品及各类专题。
三、考评形式
对各单位报送稿件及发稿情况累积计分、逐月通报,年终评先表彰。
四、考评周期
202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一)突出宣传重点。围绕全县纪检监察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立足本单位工作职责,对重大活动、工作动态、创新实践、阶段性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做法、工作特色亮点及先进典型人物及时挖掘整理,撰写宣传稿件,组织开展宣传。
(二)加强审核把关。各单位报送的稿件必须经本单位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审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宣传稿件政治立场正确、反映内容真实准确。
(三)把握好“时度效”。注重新闻时效,对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动态、重点工作成果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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