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是建国50多年来我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改革。农村彻底取消了农业税,给农民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利益,昭示着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成就。取消农业税之后,公共财政如何有效覆盖农村,如何从根本上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如何保证乡村组织的正常运转,是一个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新问题。党中央提出了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开始进入综合改革的新阶段。本文结合大关县的实际对农村综合改革的财政实践进行了一些探索。
一、大关县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
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的一项重决策。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我县农村税费改革经历了深化完善、逐步推进。通过依法调整和规范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农民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农村社会内部各个方面的关系,从根本上堵住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解除了多年来捆绑在农民身上的沉重枷锁,基本实现了“减轻、规范、稳定”的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及农村社会的稳定。
1、我县农村综合改革的基本情况。
农村税费改革启动以来,我县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努力工作,主体改革任务顺利完成,配套改革平稳推进。
一是在省、市税改领导组及办公室的帮助指导下,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税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处级干部包乡镇、乡村干部挂片到组到户等各项责任制度,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宣传,认真研究,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实事求是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各项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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