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着眼于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阐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这些制度原则的确立,凝聚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全会特别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下面我就关于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谈几点认识,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从提出“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从提出“加快构建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制”到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再到“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从理论到实践都取得了显著成就,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社会治理理念深入人心,社会治理体制深化改革,社会治理方式不断丰富,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国家安全全面加强。十九届四中全会无疑为社会治理迈向新台阶提供了理论源泉和制度依据,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的社会治理也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因此,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健康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遵循共建共治共享原则,不断打造社会治理格局。
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离不开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利益诉求更加多样,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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