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
按照市卫健委《转发省卫健委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全面排查的通知》要求,我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所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50家。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家、乡镇卫生院8家、村卫生室84家、个体诊所42家、厂矿学校医务室(所)4家、民营医院5家,疾控中心2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省环保厅和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意见》(甘卫医政发〔202x〕5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意见》(甘环法发〔2025〕223号)等法律法规和市上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我县卫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检查,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程序基本规范,未发生过污染事件。
二、检查结果
一是建立并落实了医疗废物分类登记处置制度。全县所有县、乡、村医疗机构均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移交、处置等工作,并详细记录到登记册上,每年定期报县卫计局和环保局备案。
二是落实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县医院、中医院、妇计中心、疾控中心、所有乡镇卫生院、各民营医院均与q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了合同,建立了医疗垃圾暂存点,市医废中心每周定期到各医疗单位收取医疗废物并集中处理。
三是落实了偏远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备案制度。对于地理位置偏远、设置分散不具备集中处理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q凉市农村边远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各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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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卫健委《转发省卫健委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全面排查的通知》要求,我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所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50家。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家、乡镇卫生院8家、村卫生室84家、个体诊所42家、厂矿学校医务室(所)4家、民营医院5家,疾控中心2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省环保厅和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意见》(甘卫医政发〔202x〕5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意见》(甘环法发〔2025〕223号)等法律法规和市上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我县卫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检查,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程序基本规范,未发生过污染事件。
二、检查结果
一是建立并落实了医疗废物分类登记处置制度。全县所有县、乡、村医疗机构均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移交、处置等工作,并详细记录到登记册上,每年定期报县卫计局和环保局备案。
二是落实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县医院、中医院、妇计中心、疾控中心、所有乡镇卫生院、各民营医院均与q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了合同,建立了医疗垃圾暂存点,市医废中心每周定期到各医疗单位收取医疗废物并集中处理。
三是落实了偏远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备案制度。对于地理位置偏远、设置分散不具备集中处理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q凉市农村边远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各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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