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深刻把握“双向移交、单向反馈”机制的政治意义和治理价值,增强政治自觉与行动自觉
二、系统总结机制运行的经验成效,巩固拓展协同监督的实践成果
一是构建了“全周期”闭环链条
二是打造了“多元化”协作模式
三是形成了“数字化”支撑体系
三、精准聚焦机制运行的难点堵点,靶向施策破解深层次矛盾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温差”
二是衔接机制存在“断层”
三是责任传导存在“衰减”
四、持续深化机制创新与实践探索,打造新时代监督治理的示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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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委主任在全市深化实施“双向移交、单向反馈”工作机制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深化实施“双向移交、单向反馈”工作机制推进会,核心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凝聚思想共识、完善制度机制,推动监督工作系统性、协同性再上新台阶。刚才,单位和同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案例鲜活、举措扎实,体现了各单位在探索实践中的创新精神和责任担当。下面,我就深化推进这项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把握“双向移交、单向反馈”机制的政治意义和治理价值,增强政治自觉与行动自觉
“双向移交、单向反馈”机制是贯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破解“九龙治水”“碎片化监督”难题的关键抓手。这一机制的核心要义在于:一方面,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推动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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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一是构建了“全周期”闭环链条。建立线索移交“双签字背书”制度,明确移交标准、时限和反馈要素,确保来源可追溯、内容可核查、结果可量化。如县纪委监委与财政部门联合制定的《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办法》,将18类财政风险点转化为34项可移交问题情形,去年移交虚报冒领惠农资金问题23件,查实后反馈整改完成率100%,相关经验被省委改革办作为典型案例推广。
二是打造了“多元化”协作模式。推行“纪检监察+行业监管”联合督导机制,在医保基金监管、安全生产、粮食安全等领域组建专项监督组,实现“移交前联合研判、移交中同步介入、反馈后跟踪问效”。如市审计局在乡村振兴项目审计中发现某镇截留资金问题后,第一时间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双方联合成立调查组,仅用15天便查清违纪事实,推动5名责任人被严肃处理,并督促全市开展专项整治。
三是形成了“数字化”支撑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搭建“智慧监督平台”,实现线索移交网上流转、实时追踪、超时预警。平台运行以来,线索移交平均耗时从30天压缩至7天,跨部门协作效率提升75%。区纪委监委通过平台数据碰撞,自主发现“重复领取养老金”问题线索47条,移交后追缴违规资金98万元,展现了“数字赋能”的治理优势。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部门鼎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的结果。但我们必须看到,机制运行中仍存在一些短板:个别单位存在“不愿移交”的思想顾虑,有的线索移送质量不高,少数反馈整改“纸面化”“形式化”,这些问题必须下大力气解决。
三、精准聚焦机制运行的难点堵点,靶向施策破解深层次矛盾
当前,“双向移交、单向反馈”机制处于深化拓展的关键期,必须正视以下三个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温差”。部分单位对“双向移交”存在误解,认为移交问题是“推责任”“甩包袱”,导致线索移送不主动、不全面;有的纪检监察机构对“单向反馈”存在“过关思维”,重查处轻治本,反馈结果缺乏深度。例如,在专项治理中,某部门移交的32条线索中,有8条因描述笼统、证据不足被退回补充,反映出前端移送质量亟待提升。
二是衔接机制存在“断层”。部门间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打破,数据共享存在“堵点”,如审计监督发现的“工程超概算未追责”问题,因缺乏具体责任人信息,导致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取证困难;反馈环节缺乏标准化评估体系,整改成效“自说自话”,群众获得感不强。
三是责任传导存在“衰减”。基层单位对机制理解不深、执行走样,有的将“双向移交”简单化为“一移了之”,对反馈问题整改敷衍应付;有的纪检监察组“单打独斗”,未能有效调动派驻单位监督力量,形成“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这些问题警示我们,深化机制建设必须树立“全链条”思维,既要强化“移”的精度,也要提升“交”的效度,更要确保“馈”的深度,真正实现“移交—查处—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
四、持续深化机制创新与实践探索,打造新时代监督治理的示范样本
下一步,重点要在“四个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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