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案例、事例
【篇一】
案例一:xx市中级人民法院“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诉前高效化解涉众金融纠纷
【简要案情】
某投资股份公司因披露的公司年报存在证券信息披露不真实,构成虚假陈述侵权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包某等123名投资者依据相关规定以某投资股份公司构成虚假陈述侵权为由,要求其赔偿200元至30万元不等的投资差额损失。
【调解过程及效果】
xx中院立案一庭工作人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并检索xx中院相关业务庭室就该公司的系列案件已作出的生效判决,认为这批案件具有较大调解的可能,遂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该批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给特邀调解组织xx市法润商事调解中心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组织当日将案件指派给一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组织调解。
因原告分布在xx、xx、xx、上海等全国多个地区,调解员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为高效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奔波,组织通过远程线上方式进行调解。
调解中,调解员根据相关案件示范判决,梳理纠纷脉络,引导争议当事人理性解决问题。
xx中院指导调解的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委托第三方出具损失核定意见书,双方根据意见书就各项投资损失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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