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题研讨发言:打好有效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组合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深入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的障碍之一,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有效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深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规律性认识
准确把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产生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反腐惩贪高压态势震慑之下,传统腐败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腐败分子想方设法规避现有反腐败措施。尤其是随着科技不断进步,权力运行日益专业化、封闭化,腐败手段与信息技术结合得更加紧密,权力寻租出现数字化、虚拟化等特征,腐败手段不断隐形变异、翻新升级。
准确把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变化趋势。近年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智能性、欺骗性、隐蔽性、复杂性等特征日益突出。从参与主体看,腐败分子从居于台前向隐身幕后转变,通过扶持他人作为“白手套”“代理人”,想方设法在自身和行贿人之间加装一道“防火墙”。从主观故意看,腐败双方从明确通谋向犯意隐藏转变,在谋利行为、利益输送等方面的认识更加模糊,常常表现为表面上彼此没有沟通,实际上却存在“心照不宣”的默契。从表现方式看,腐败行为从简单直接向伪装掩饰转变,腐败分子给权钱交易披上“民事化”“市场化”的外衣,刻意割裂职务履行、谋利事项与收受财物之间的时空关联,模糊行为性质。这些特点决定了破解该类腐败容易陷入发现难、取证难、惩治难、防范难的局面。
准确把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本质特征。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变”与“不变”、“隐”与“显”、“新”与“旧”是辩证的,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深刻把握这三对关系,把准该类腐败的本质特征。一是深刻把握“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花样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高,但万变不离其宗,无论腐败手段如何花样翻新、腐败路径如何精心设计、腐败利益如何腾挪转化,以权谋私这个动机、权钱交易这个目的、滥用职权这个本质不会变。二是深刻把握“隐”与“显”的辩证关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隐蔽性日益突出,但腐败分子在“隐”的过程中难免会露出马脚,留下再生证据。三是深刻把握“新”与“旧”的辩证关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手段之“新”也是相对的、表面的,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反腐手段的不断升级、反腐经验的不断积累,原来那些腐败手段就逐渐变成老旧、显性的。虽然更新型、更隐性的腐败又会随之出现,但只要把准规律、找到突破口,最终也能破解。
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途径
打好思想教育“组合拳”。腐败发生的深层原因在于思想认识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将思想防线前移。一是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引导党员干部把好思想这个“总开关”,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决预防“软骨病”。二是常态化开展纪法教育。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将纪法教育融入党员干部全周期管理,引导党员干部贯通理解把握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负面清单。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以查处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做到精准滴灌、靶向发力,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梦中人。三是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基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文化涵养廉洁品格,正心明德,树牢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观,增强拒腐定力。
打好制度建设“组合拳”。发挥制度在腐败治理中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一是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坚持惩治结合,注重发现案件背后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问题,深入查找案件背后的制度空白、机制漏洞、监管盲区,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建制堵漏,着力从“根”上解决问题。二是健全权力制约机制。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易发多发领域,聚焦“关键少数”,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优化权力配置,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构建精细化、能查询、可追溯的权力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减少设租寻租机会。三是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深刻把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新变化新手段,统筹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制度,与时俱进优化细化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负面清单,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明晰惩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法律依据。
打好队伍建设“组合拳”。不断加强专业化反腐队伍建设、能力建设。探索建立“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办案专家库”,分条线、分板块储备专业人才,搞好梯队建设,注重充实熟悉财务、审计、金融、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专业人才。探索建立“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理论人才库”,分条线、分板块开展理论研究,并结合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深化校地合作,联合开展理论攻坚。加强对该类腐败本质特点、发生机理、突破难点等问题的深入研究,加强对办案思路、突破策略、证据标准、定性处置等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编制办案工作指引。结合理论研究,采取专题培训、集中研讨、案件复盘、跟案实训等方式,分条线、分板块开展实战实训,针对性强化穿透思维,炼就“火眼金睛”,增强抽丝剥茧能力,优化办案理念,拓展办案思路,提高及时发现、精准认定、有效查处该类腐败的水平。
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斗争一刻也不能停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改革任务,对“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作出重大部署,要求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指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只要存在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清障护航。
腐败是历史、文化、经济、制度、环境等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当前,一些错误思想观念仍然根深蒂固。有的党员干部存在特权思想,认为自己拥有特殊地位和权力,应该享受特殊待遇,有的崇尚“关系学”,无视制度规则,让改革措施空转,形成阻碍改革进程、拖累高质量发展的“中梗阻”。此外还应看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反腐败的复杂性和难度前所未有。一些地区、部门或xx职能转变仍不到位,对资源配置和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特别是有的领域制度规范尚不完善,新兴领域还存在制度空白,给权力设租寻租留下空间。一些利益集团通过垄断资源、操纵市场等方式获取巨额利益。在政商关系方面,“官商勾结”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原则;有的搞“清而无为”,对企业家正当诉求置若罔闻,让惠企利民的改革措施落不了地。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还有的党员干部政绩观扭曲,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有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有的思维保守僵化,机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背离改革初衷;有的开展执法检查过多过滥,随意性强,干扰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有的觉得制度太严,奉行“不干事就不出错”,甘于“躺平”。在严的态势下,明的不敢了、暗的出现了,惯用的没有了、新花样出现了,腐败呈现出新型化、隐匿化倾向,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始终坚持用改革精神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实推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严肃查处阻碍改革执行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群众深恶痛绝的“蝇贪蚁腐”,让改革举措更加可感可及。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深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集中整治,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深化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规律性认识,进一步完善同查同治机制,“由风查腐”“由腐纠风”齐发力,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紧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提高监督执纪执法的穿透性,切实以监督执纪“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扎紧不能腐的笼子,不断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规范各级各部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权力和职能,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规范自由裁量权,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以政府权力“减法”换取市场活力“加法”。着力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监督难题,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贯通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坚持依法行政,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深化政务公开,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切实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坚持不懈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促使党员干部用理想信念强基固本,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思想境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内涵,用蕴含其中的廉洁文化正心明德,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完善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把更多的心思和精力用在抓改革、促发展上,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
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围绕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聚焦政令畅通,推动政策落地,引导党员干部从改革发展稳定中把握政治本质,着力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针对在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微笑不办事,热情不服务”懒政怠政等问题,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查处力度,推动党员干部主动关心支持企业发展,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政商关系置于政治生态建设大局,坚决打破建立在寻租、“围猎”基础上的畸形政商关系,推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坚决与“以改革为名行谋私之举”作斗争,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贯穿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始终。
落实落细“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改革发展不会总是坦途,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具体化、规范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以有力监督压实担当责任,以匡正风气促进敢作善为。严管要有尺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对落实改革不力、拖延阻碍改革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容错要有精度,细化容错情形、优化容错流程、推动容错纠错工作精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澄清要有力度,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和党组织澄清正名,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厚爱要有温度,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端正态度、改正错误、重拾干劲。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夯实团结奋斗基础。在责任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各级党委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经常性开展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在精准运用上下功夫,充分考虑干部的一贯表现,严格区分历史条件、情节及其后果,防止畸重畸轻,彻底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在注重效果上下功夫,统筹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相统一,避免“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现象,在干事创业上多踩油门,在廉洁自律上多踩刹车,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凝聚起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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