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开展“室组乡镇”联合办案的重要意义
二、目前“室组乡镇”联合办案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开展“室组乡镇”联合办案,协调联动机制不畅
(二)开展“室组乡镇”联合办案,存在乡镇纪委“虚位”、派驻力量“缺位”的现象
(三)开展“室组乡镇”联合办案,向心力“缺失”
(四)开展“室组乡镇”联合办案,优势互补“不显”
三、如何做好“室组乡镇”联合办案工作,形成监督合力的思考及建议
(一)建立常态化联合办案机制
(二)提升各方协同办案能力
(三)理顺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合力
(四)推动前后环节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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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室组乡镇”联合办案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几点思考
根据调研工作安排,调研组紧紧围绕理顺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之间的工作关系,深入探索思考“室组乡镇”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办法。以下是调研组的几点思考:
一、开展“室组乡镇”联合办案的重要意义
通过“室组乡镇”联合办案,能有效破解跨层级、跨区域查办案件面临的协调取证难问题,构建“统分结合,一体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基层监督能力和治理效能,推动基层监督执纪执法走深走实,实现“1+1+1>3”的效果。
二、目前“室组乡镇”联合办案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开展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即:室组乡镇)联合办案,主要是为了解决“室”内人少事多、“组”里力量单薄、发展不平衡,“乡镇”纪委办案绕不开熟人社会、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打通影响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中梗阻”,实现“室组乡镇”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室、组、乡镇三方既按各自职责分别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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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着石头过河,对监督的内容、强度、深度与广度把握不好,导致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聚焦,对于一些隐蔽性强的问题线索不敏感,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不充分,在日常监督和执纪办案工作中往往容易顾此失彼;在协助办案组查找隐蔽违法犯罪行为、快速打开案件突破口等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开展“室组乡镇”联合办案,向心力“缺失”。“室组乡镇”联合办案中,各方会有力不从心的感觉。有的是业务能力素质存在短板“使不上劲”的问题凸显,特别是需要开展联合办案的大部分都是急难险重的任务,对办案人员的素质能力要求很高,而目前来看大部分联合办案干部这方面的能力素质还很不匹配,部分参与联合办案人员缺乏“信心”;另一方面联合办案过程中,参与联合办案人员在承担联合办案任务的同时还要承担原所在部门负责的日常工作,往往会有“一心两用,心不在焉”的感觉,部分参与联合办案人员缺乏“专心”,总是认为自己是来帮忙的,工作主动性不足,融入中心和服务大局不够积极、靠前。还有的纪检干部认为联合办案组审查调查一出结果,就应该立马就地解散,责任意识不强、思想懈怠,导致后续工作持续用力不够,甚至断档断线,致使案件突破进度缓慢、所耗时限越来越长,部分参与联合办案人员缺乏“耐心”。
(四)开展“室组乡镇”联合办案,优势互补“不显”。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既要统一领导,又要分工协作,不能“撒胡椒面”,胡子眉毛一把抓,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有相应统筹调度与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的“室组乡镇”联合办案组把精力集中在前期的案件分析、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环节,对于后期跟踪督办、指导督办、整改落实关注过少,甚至出现审查调查“结果一出”,联合办案组就“一哄而散”的现象,案件查办、以案促改前后脱节、虎头蛇尾。有的“室组乡镇”联合办案组只为解决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不足问题而存在,随意“借用”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人员充实办案力量,导致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有怨气”,而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掌握信息不够全面,统筹调度人员、场所、资源等能力不足,很多时候是“听命行事”,最后成了“一个看,两个干瞪眼”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由于各方责任未有效压实,职责未明确划分,导致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对“室组乡镇”联合办案机构理解不透、定位不准,更希望按“老规矩”开展工作,各履各的职,各查各的案,一定程度影响了办案进度和效率。
三、如何做好“室组乡镇”联合办案工作,形成监督合力的思考及建议。
“室组乡镇”联合办案顺应了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进一步推动监察职能向各行业领域、乡镇、村(社区)延伸,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切实把“室组乡镇”联合办案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建立常态化联合办案机制。要坚持“有效监督如何实现”问题导向,对具有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特点的任务或问题线索,由相关“室”牵头抓总、攻坚突破,“组、乡镇”充实力量发挥熟悉行业地域优势,提高案件推进效率,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监督检查触角不深,方式方法把握不准,监督检查缺少方向,发现问题、线索处置质量不高,监督执纪能力与履职要求有差距等问题。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根据收集汇总的问题线索及信访反映的问题线索,按照“室组联动监督、室组乡镇联合办案分组”的原则,合理分配线索核查、审查调查案件到负责抓总的纪检监察室,由纪检监察室根据联合办案组实际情况分配办案任务,形成信息互通、彼此熟悉、易于沟通协调的工作态势。办案过程中,强化协作组内任务分工和责任归属实现既分工又合作,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大幅提升办案效率。
(二)提升各方协同办案能力。要紧扣易发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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